注重引领 传承创新
深入推进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常态化开展
牧野区委老干部局
近年来,新乡市牧野区委老干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当前区委、区政府对离退休干部、特别是逐年递增的退休干部群体服务管理工作需要,靠前思维,靠前工作,深入研判工作形势,超前谋划工作重点,着力拓展工作边界,探索出一条“注重引领、传承创新、夯实平台”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路子。
一、我区退休干部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2个镇、7个办事处、1个产业集聚区;2019年机构改革后,共设置有区委工作部门12个,区政府职能部门24个。截至目前,全区离退休干部1462人,其中离休干部21人(年龄最长者95岁,最小的85岁),退休干部1441人。按管理权限:镇办119人,区直单位1343人;按享受待遇:正处级8人,副处级58人,正科级171人,副科级108人,一般干部1117人;按单位性质:行政机关397人,事业单位1065人。目前,我区在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上,主要是:老干部局负责离休干部、县处级干部的服务管理;乡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由原单位服务管理。
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方面的具体做法
一是注重引领,加强党委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牧野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老干部工作,坚持把加强老干部工作作为党管干部重要原则的体现和延伸,坚持把做好老干部工作作为保持区域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充实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为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2019年“七一” 建党98周年和“中秋节”前期,区委书记牛晓辉同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焦红琴同志专程参加了对抗战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和部分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活动。与此,区委老干部局班子认真领会区委工作意图,结合每年的“区委老干部工作通报会”以及区委领导对老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研究定位区委老干部工作导向,围绕“离休干部逐年减少、退休干部逐年递增”的老干部服务管理现实需要,坚持突出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确立以“巩固、服务、发展”为离退休干部工作基调(即:巩固老干部工作事业,鼓励调动老干部群体高质量建言献策全区中心工作;服务好离休干部,持续落实好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展退休干部事业,以活动开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及时制定年度老干部工作规划,着力强化对广大离退休党员干部、特别是乡科级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服务,引领大家围绕自己的所学所长贡献力量,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社会公益事业发挥余热。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工作中,牧野区作为新乡市12个县(市)区、特别是四个城区中唯一保留老干部局的单位,不仅更加突出了区委老干部局负责指导、服务管理全区离退休干部的工作主体,而且还对老干部工作队伍进行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为今后更好的开展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是传承创新,为退休干部群体搭建“老干部之家”。近年来,按照区委“要把老干部局建成‘老干部之家’”的工作指示,牧野区委老干部局为切实抓住和抓好离退休干部、特别是乡科级退休干部发挥余热积极性,对成立近20年的区“老年协会”进行大胆革新、调整充实,在传承做好老年协会组织功能、职能功能的同时,注重发挥老党员、老领导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带动作用强的优势,积极引导身体较好、相对年轻、有较强工作积极性的退休干部在老年协会任职,为老干部开展活动、特别是乡科级退休干部活动提供场所、开辟阵地。同时,区委老干部局结合新形势下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求,革新创新活动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联系老年协会,牵头制定年度活动规划,统筹安排各类活动,着力解决原来的老年协会集中活动不足、人员参与活动积极性不强等问题,深入开展以集中研讨、专题讲座、学习座谈等形式的各类活动。特别是对于老年协会活动中存在困难问题,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协调各方加以解决。2018年,老年协会有组织老同志外出参观的计划安排,区委老干部局获悉需求后,专门安排局机关工作人员协调有关部门、调配车辆、全程陪同,极大满足了老同志们开阔眼界、拓宽思路的需要。今年以来,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每月定期活动日,发动老年协会会员带头宣讲,认真宣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发展思路。还结合牧野区实际,大力宣传建国七十年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成就。同时,讲“一带一路”、讲“中美贸易战”,拓宽老干部放眼世界的思路,统一老同志拥护中央决定的思想。通过努力,老年协会已成为牧野区乡科级退休干部活动重要载体,有效增加了参与活动老同志们的归属感和成就感。在2017年全省“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中,老年协会老干部所写征文获得“三等奖”;2018年全省“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晒珍藏,看变迁——我看改革开放40年”“写眼中美好·话身边感动”征文活动中,老年协会老干部又分获一、二、三等奖。
三是夯实平台,谋划设计适合退休干部群体参与的各类活动。近年来,牧野区委老干部局紧密结合上级老干部工作部署,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我和我的祖国”等主题活动,超前谋划、靠前思维,以“三好”活动标准(即:谋划好、开展好、总结好)为基础,积极发动退休干部群体参与以“区委老干部局”统筹抓总,“老年协会”“老干部大学”具体实施的各类活动,着力打造老干部活动阵地,稳定和发展退休干部群体。2019年,围绕“庆祝建国七十周年”主题,先后于3月19日、4月16日、5月14日、6月25日、7月23日、8月20日、9月24日,举办了500余人次由县处级退休、乡科级退休老同志参加的“老干部春季健康知识讲座”“全国两会精神解读”“刮痧保健知识讲座”“迎‘七一’老干部书画展”“老干部摄影展”“诗歌、散文朗诵活动”“观看党史教育影片”等活动,为退休干部交流座谈、加强沟通提供了良好平台。今年3月27日,在区委的指示下,“牧野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正式成立,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丰富离退休干部组织生活,着力提升离退休干部凝聚力、向心力。分别于3月27日、4月23日--26日、6月12日,以离退休支部为主体,组织县处级退休党员干部近70人次,参观了平原示范区凤湖生态公园、信阳新县大别山红色教育基地、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座谈感受建国70年来、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和家乡发生的巨大变化,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离退休干部、尤其是县处级退休干部中深入开展打下了基础,达到先学起来、提前预热的效果。
通过一系列工作和努力,牧野区退休干部参与活动、介入中心、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以有效调动,扎实推进了正能量活动的常态化发展。不少退休干部表示:老干部局就是我们的“家”,我们在这里有学习、有体会、有收获,内心是满足的,效果是明显的。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区委、区政府和我们老干部局的工作,积极向上、发挥余热,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干部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三、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发展期,“离休干部逐年减少、退休干部逐年递增”的现实已摆在各级老干部工作者面前。以牧野区为例,目前,21名离休干部占全区离退休干部总数的1.4%;县处级退休干部和乡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为1441人,占比达到98.6%。因此,以县处级、乡科级及以下为对象的退休干部群体,已成为当前和今后的老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和谐稳定、建言支持发展的重要群体。牧野区委老干部局在具体指导、服务管理退休干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在工作职责、经费场所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职责方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第六项和第七项,分别对“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和“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的做出规定。其中第七项“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第20规定:“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30号)文件”,就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的工作要求。因此,县区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按照所界定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了辖区离休干部和县处级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乡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需“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并且,由于乡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基数较大且逐年递增,县区老干部局工作人员少、活动任务重的现状,也是影响指导和推进退休干部供养单位做好老干部工作的主要因素。
二是活动经费方面。以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含活动费)”为例,“公用经费(含活动费)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订阅报刊杂志、组织活动学习、走访慰问、参观考察等经费开支”,有力保障了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通知》(豫老〔2012〕1号)文件”第三条“各省辖市包括县(市、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结合当地实际统一制定”的要求,2018年,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中共新乡市委老干部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离退休公用经费的通知》(新老〔2018〕68号)文件,对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含活动费)进行了调整确定,调整为每人每年900元,文件同时亦作出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的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区依据“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的规定和财政拨付经费的工作延续,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含活动费)均应拨付到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而我们区委老干部局按照工作权限,为更好的开展好老干部各项活动,丰富老干部业余文化生活,所申请拨付、统筹支配的仅有离休干部、县处级退休干部“活动费”。目前,由于各单位退休群体人数不一、有多有少,且目前老干部局作为老干部活动的主体单位,长期以来,具备丰富的活动安排和活动经验,退休干部更愿意参加老干部局举办的各类活动,借以与其他退休同志沟通交流、学习促进。因此,在历年依托老干部局、老年协会等开展的各类活动中,退休干部、特别是乡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逐渐成为活动主体,因活动需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仅靠“活动费”支出,存在资金少、人员多的情况。
三是活动场地方面。具体工作中,我们组织退休干部开展的各类座谈、党课、宣讲、展览等固定类活动,主要依托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目前,我们老干部活动中心面积为80平方米,老干部大学面积150平方米。因此,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文件的部署,按照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办〔2016〕36号)文件第五项“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阵地建设,推进文化养老”第17条“县(市、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老干部(老年)大学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规定,基层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确还存在一定差距。
服务永无止境,唯有“用心用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办发〔2016〕3号、豫办〔2016〕30号、新办〔2016〕36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传承我党“尊重老同志、爱护老同志、学习老同志、重视发挥老同志作用”光荣传统,巩固老干部工作事业,服务离休干部,持续落实好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展退休干部事业,以丰富的退休干部活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精神在牧野区落地生根。